与此类似,加州最近通过的第 5 号议会法案也将寻求劳动福利覆盖法律豁免的负担转移给了雇主,该法案专门立法规定了迄今为止在法理上创造的推定(Dynamex Operations West, Inc. v. Supe rior Court of Los Angeles (2018) 4 Cal.5th 903 (Dynamex),该法案推定,为雇主提供服务的工人是雇员,可用于根据工业福利委员会发布的工资令提出工资和福利索赔,而雇主则需要满足三部分测试以证明该雇员是独立承包商而不是雇员)。这种负担的转移对“零工经济”或“共享经济”工作者来说意义重大,此前,他们被迫提起诉讼,以反驳科技公司(最著名的是Uber)的指控,即他们不是雇员,而仅仅是独立承包商。
这种负担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显著地改变了个人人权索赔人的处境,他们往往不仅要应对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在国家或地区法院提出的许多管辖权异议(例如基于属地、合同签订地法、效果或其他“管辖地”理由),更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证明他们有权获得保护(例如,隐私权和名誉权,如欧洲法院 Facebook 判决所示;或劳工权,如加州议会第 5 号法案所示),而且通常无法像大型科技公司那样获得强大的诉讼资源和法律顾问。值得关注的是,其他地区或国家法院和立法机构是否会效仿,承认人权受害者和大型科技公司之间的相对地位差异。
扩大适用法律
欧洲法院案判决重点指出
鉴于欧盟在“电子商务全球层面”的规则(第 51 段),欧盟成员国根据该指令对主机提供商采取的任何措施“且产生全球影响的措施(例如国家法院禁令)[应]充分考虑此类[国际]规则。”(第 52 段)。因此,虽然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院可以命令 Facebook 等主机提供商“删除禁令涵盖的信息或阻止全球范围内访问该信息”,但其必须“在相关国际法框架内”这样做。(第 53 段)欧洲法院并未具体说明本案适用哪些相关国际法——是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竞争法还是其他。这一,无论是人权受害者索赔人还是大型科技公司所主张的。
同样,加州的 AB No. 5 立法规定了一项广泛的三部分测试,雇主(雇用实体)必须满足这些测试才能确定某人是独立承包商而不是雇员:
(A) 该人无论根据工作合同还是事实上,在工作履行方面均不受雇佣实体的控制和指挥。
(B) 该人从事的工作超出了雇佣实体的正常业务范围。
(C) 该人通常从事与所从事工作性质相同的独立设立的行业、职业或业务。
(2) 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本法典、《失业保险法》或工业福利委员 退出数据 会适用命令中明确规定的对“雇员”、“雇主”、“雇用”或“独立承包商”等术语的任何例外情况,以及对雇主身份或责任的任何延伸,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令第2号第2(E)款中对“雇员”的定义,应继续有效,
以实现其中规定的目的
(3) 如果法院裁定第(1)款中的三部分测试不能应用于特定情况,则基于除第 (2) 款规定的明确例外就业身份之外的其他理由,则在此背景下雇员或独立承包商身份的确定应受加州最高法院在 SG Borello & Sons, Inc. 诉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1989)48 Cal.3d 341 (Borello)一案中的判决管辖。 ”(强调添加。)
Borello案的 判决 进一步引入了其他累积因素来核实独立承 联网连接的质量对您的电子邮件体验 包商的存在,例如:1)控制工作的权利;2)涉嫌雇员根据其管理技能获得利润或损失的机会;3)涉嫌雇员对其任务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投资,或对其 安圭拉铅 雇佣助手的投资;4)所提供的服务是否需要特殊技能;5)工作关系的持久性;以及6)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是涉嫌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些因素扩大了可能适用的法律范围(例如劳动就业法、合同法、贸易和工业法律、法规以及商业/技术惯例等),以深入核实任何雇主声称某人是独立承包商的主张,从而拒绝支付工人赔开放性规定可能会 偿和其他福利。如果此类合同、法律、法规和惯例有意纳入国际人权规范,则后者可能会为应用核实测试来确定独立承包商身份提供依据。